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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盐城工学院第三届本科类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的通知

作者: 教务处   审核人: 余晓红   文章来源: 教务处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24-03-12

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为奖励在教学实践、改革、研究中取得教学成果的单位和个人,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激励作用,促进我校教育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推进我校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并为下一届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得新突破奠定基础,学校决定开展第三届本科类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遵循原则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

3.坚持引导优秀人才终身从教,向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教师倾斜。

4.坚持示范引领,重在应用推广,带动提高相关领域人才培养能力。

二、评选范围

1.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反映新时代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能力取得的新成果,代表建设高质量本科教育、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

2.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性突出,与其他学校相比具有唯一性和绝对优势;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在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方面取得明显效果。

3.教育教学改革基础扎实,具有系列教改成果支撑;研究及实践成果丰富,主要形式包含但不限于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课件、信息系统、视频资源、论文、著作等。

4.项目内容主要包括构建“大思政”育人格局、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双万”计划、推动科教产教融合、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卓越拔尖人才培养、深化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数字化、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深化教育教学评价改革;改进教学内容方法、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深化教学管理机制改革、加强教师教育、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

三、申报要求

1.已获得过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获奖成果,在继续研究与实践中如无重大突破和创新的,不能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

2.项目成果要具有原创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教育理念先进,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学校教学规律和学生培养规律;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明显实效;具有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取得较高的认同度,在本校乃至本省或全国产生积极影响。

3.项目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

4.项目申报需有省级以上教育教学成果相支撑。

5.特别鼓励校际联合、部门和单位联合申报,从全校的角度,结合学校近年教育教学改革,探索教学实践活动的规律。

6.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每个部门和单位可推荐1-2项。

四、项目遴选

1.培育项目分为重点和一般两类。重点项目一般以省级及以上项目为依托,以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为目标。

2.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项目进行遴选,并最终确定培育立项项目。

3.项目培育时间为1年。

五、材料报送

1.《盐城工学院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请装订成一册(A4纸大小,竖装,双面打印),提交书面材料6份和电子文档(WORD 版和签字盖章PDF版);

2.《盐城工学院本科类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请提交书面材料1份和电子文档(WORD版和盖章PDF格式)。

请各部门各单位于2024年4月1日(星期一)前将上述书面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307室),电子文档发送至hellen_yang@ycit.cn。请勿逾期。

六、其他事项

1.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校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工作,以此为契机,对本部门本单位近年来的本科教育教学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总结和凝练教学改革成果;

2.其他未尽事项请联系教务处教研科,联系人:杨婧,联系电话:88168337。

特此通知。


附件1:盐城工学院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盐城工学院本科类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教务处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