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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工学院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办法(修订稿)

作者: admin   审核人:    文章来源: 教务处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08-10-08

为了进一步调动青年教师做好教学工作的积极性,促进青年教师教学水平和教学能力的提高,加快师资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参赛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承担过两轮以上主讲任务、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

3.各个教学环节的教学文件资料齐全,质量较高,实施情况良好。

二、竞赛内容

竞赛以评价课堂教学质量为主,具体评价项目和标准如下:

1.教学内容:概念观点正确,内容符合大纲,教学密度适中,能恰当地反映本学科先进技术,理论联系实际,着力于能力培养和素质提高。

2.教学方法:内容详略得当,逻辑关系清晰,启发学生思维,语言精练,板书整齐适当,善于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3.教学态度:钻研教学内容,备课充分,注重仪表风度,教态严肃自然,答疑辅导按时到位,批改作业认真负责。

4.教学效果:学生注意力集中,课堂气氛活跃,主要内容能听懂,学生反映良好。

5.业务水平:教材选择、教学计划、教学方案科学合理,试卷拟制科学,课堂教学测评良好。

6.教书育人:以身作则,为人师表,严格要求,关心学生,寓教书育人于教学过程之中。

三、报名办法

凡符合条件的教师在学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通知公布后,到所属教学单位教务科或办公室报名,并填写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报名表;教学单位经预赛初选确定推荐人选后,将推荐人选及其报名表一并报送教务处教研科。

四、竞赛办法及程序

1.教学单位预赛

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报名情况组织预赛或预选,并在其基础上确定推荐人选。

2.学校决赛

学校决赛由授课竞赛和教学文件两部分组成,采取现场评分方式,其中授课竞赛成绩占90%、教学文件成绩占10%;授课内容由教务处在决赛前一日指定并通知参赛教师。

3.成绩计算办法

学校决赛成绩采用百分制,即决赛成绩=授课竞赛成绩+教学文件成绩。

授课竞赛成绩和教学文件成绩采用百分制,授课竞赛成绩=(∑所有评委-最高分-最低分)÷(评委人数-2)×0.9,教学文件成绩=(∑所有评委-最高分-最低分)÷(评委人数-2)×0.1。

4.评委组成

设立由分管校领导、教务处、教育教学评估处、教学单位负责人或教师代表组成的青年教师教学竞赛评委会,负责竞赛评分。

五、奖励办法

1.青年教师教学竞赛设一、二、三等奖和组织奖,奖项名额见青年教师教学竞赛通知,组织奖与一、二等奖成绩挂钩。

2.学校为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

3.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获奖情况记入获奖教师本人的业务档案,作为岗位聘任、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

六、附则

1.各教学单位可视本单位情况,制订相应的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办法。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