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及相关单位:
根据《盐城工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办法》[盐工教(2014)45号],本学期教务处组织对2022届毕业生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进行认定,现将具体安排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2022届毕业生(不含2018级专升本)
二、认定流程
1、10月18日-10月22日:学生向所在二级学院学生科递交盐城工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申报表、证明材料原件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学生科负责人在证明材料复印件上审定签字,将原件退还学生本人,汇总后交二级学院教务科。
2、10月25日-11月5日,二级学院教务科根据学校素质拓展学分认定评分标准在素质拓展学分认定汇总表中给予学生相应学分并将二级学院拟定的评分方案(电子稿)上报教务处教务科,学生申报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由各二级学院教务留存备查。
3、11月8日-11月12日:教务处组织审核各学院素质拓展学分汇总表及评分方案,审定后在教务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在公示后将学分认定结果转入教务管理系统,以便学生查询。
二、认定要求
1、认定范围:本次只认定2022届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的素质拓展学分,不得重复认定,认定时间为2020年9月-2021年10月。
2、所有素质学分认定务必按照《盐城工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办法》的要求进行认定。
3、汇总表务必使用附件中的学生名单,每名学生的每个奖励项目必须登记在一行中(一行只能记录一名学生的一条奖励项目),不得合并任何单元格。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