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教学安排,现决定开展应开设课程的核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对对象
各年级各专业在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应开设的课程。
二、核对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课程核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 2021~2023年级以各专业对应的人才培养方案(印刷版)为依据,2024级以教务处下发的“2024级培养方案-核对编印版”(电子版)为依据,认真核对应开设课程的课程编号、课程名称、学分数、学时分配、考核类型等。
2.核对工作中,如发现教务管理系统错误的,请及时申请修改(直接修改);如发现培养方案(印刷版或核对编印版)需要调整的,请及时办理培养方案变更手续。
3.各教学单位在认真核对的基础上填写“本科培养方案课程开课情况与文本核对汇总表”,由教学院长及相关经手人员签名、教学单位盖章,保证课程核对的严肃性。
三、其他要求
1.各教学单位于11月8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核对汇总表报送一份至教务处教研科,并将电子版发送给陈星32157185@qq.com。
2.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研科,联系人:杨婧,联系电话:88168337。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4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