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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

作者:杨婧    审核人:余晓红    发表时间:2025-06-11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学校决定开展2025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工作要求参照《关于制订202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盐工发[2023]46号)。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深入贯彻江苏省教育厅《江苏高校人工智能赋能专业建设行动方案》的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构建专业共融、课程共建、教材共研、应用场景共通、产教融合共行、国际合作共享的“人工智能+”人才培养机制。构建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水平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培养能够适应和引领数字化时代的“人工智能+”人才。

2.深入贯彻江苏省教育厅《江苏普通本科高校深化产教融合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推动我校主动面向区域产业发展重大需求,实现产教深度融合发展,提高本科人才自主培养质量。

3.结合《江苏省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遴选建设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我校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

4.根据省委巡视整改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思政课教学质量,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目前发展实际,对思政课上课模式和社会实践课程进行部分调整。

5.根据省委巡视整改要求,加强学校7大特色专业群与行业企业的对接和挖掘,推动特色专业群的落地实施。强化学科专业交叉课程建设,促进不同学科之间的融合与互动,着力培养具有跨学科思维和综合解决复杂问题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二、具体调整内容

1.将思政课程中的《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社会实践》(1学分,16学时)和《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概论社会实践》(1学分,16 学时)两门课程,调整为《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2个学分,32学时),并在第二学期开设。

2.部分学院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调整至第一学期开设,将《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调整至第二学期开设,将《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调整至第三学期开设,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调整至第四学期开设,具体调整方案见附件。

3.将通识必修课程中的《听力专项实践》(1学分,16学时),调整为《听力专项实践1(0.5学分,8学时)和《听力专项实践2(0.5学分,8学时),分别于第一和第二学期开设。

4.江苏省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三期项目中的9个专业,其培养方案中需开设至少3门与人工智能交叉融合的专业课程。鼓励各专业培养方案中的各类课程,构建“人工智能+”课程体系,推动AI应用教学。

5.各学院需研究现代产业体系发展对人才知识体系和素质能力的需求特征,在此基础上建立由行业企业共同参与的“专业建设委员会”,委员会中的企业专家需覆盖学院全部专业,与学院共同制订专业培养方案,共同研制培养标准、课程目标、教学计划,并协同开展课程教学,切实保障人才培养契合产业发展需求。

6.经管类、人文类、艺术类专业的培养方案中,产教融合课程的设置门数比例需≥15%,其他类别专业的培养方案中,产教融合课程的设置门数比例需≥30%。此产教融合课程可为培养方案中包含的各类课程,可分年分批建设完成。各专业应打造产教融合型课程资源库和企业项目案例库,建好建优产教融合型课程。

7.按照《江苏省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验收评价指标体系》要求,理工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实践学时学分占比需≥30%,此实践学时学分包含实验类、实践类等课程。

8.特色专业群需构建贯通式交互体系,通过打破专业壁垒,实现学生跨专业的深度学习与互动。学生可跨专业选修本特色专业群内其他专业的专业类课程,包括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专业选修课程,用以替换主修专业中等值学分的专业选修课程。同时,由主要依托专业所在学院牵头,统筹协调跨学院课程建设相关工作,确保学科交叉融合与教学实施有序推进。

9.为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求,加快推进四新交叉融合建设,充分发挥学校学科专业特色优势,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和多样化需求,学院应加快推进微专业建设。首批立项建设的校级微专业需在2025年秋学期启动教学任务。微专业修读课程所获学分可转换为通识选修课程中除“四史”教育类之外的其他模块课程学分,或替换为专业选修课中相同或相近课程学分,同时,微专业修读课程学分应大于或等于对应替换的课程学分,不可替换专业必修课程学分。微专业课程学习完毕后一次性申请学分转换认定。

三、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需高度重视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加强统筹领导和组织实施,了解教育部对各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规格、主干学科、课程体系、授予学位等要求,充分理解和把握培养方案制订的整体要求。

2.对涉及学校公共课教师与公共实验室资源方面的教学安排需事先做好沟通工作,各学院保持开课的同步性。

3.新增学生类别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须同步完成课程教学大纲的制订与汇编工作。纳入2025级各专业培养方案的所有课程,须同步完善课程教学大纲。

四、注意事项

1.2025年与2024年相同类别的人才培养方案,除上述调整内容外,原则上不做变动。如需变动,则要进行充分论证,并提交学院认可的培养方案修订说明。

2.各教学单位于623日前,将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修订说明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李华峰老师处(行政楼323)。报送方式:电子档发送至李华峰,纸质档提交时需签字、盖章。联系人:杨婧、李华峰,联系电话:1893225606017372420905

特此通知。


附件:思政课程调整内容及方案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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