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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优秀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杨婧    审核人:余晓红    发表时间:2025-06-18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弘扬先进,树立典型,鼓励教师潜心教学,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根据《盐城工学院优秀教师评选办法》(盐工教〔202328号),学校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优秀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程序及要求

1.评选工作按照《盐城工学院优秀教师评选办法》(附件1)文件执行。

2.各教学院部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积极动员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申报,非教学单位教师按照学科归属到教学院部申报,申报者须提供10分钟左右的微课视频。各教学单位需成立评选小组,在教师自我推荐和部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根据评选条件择优推荐,依据各教学单位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2),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各教学单位推荐出的优秀教师候选人,填写《盐城工学院优秀教师申报表》(附件3),并准备相关材料,报学校参加评选。

4.学校资格审查小组对各教学院部推荐人选进行审核,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优秀教师人选,报学校评议组,评议组按规定评选出优秀教师人选,报学校行政审批通过后,发文予以表彰。

二、报送材料及时间

(一)报送材料

1.《盐城工学院优秀教师申报表》(附件31份,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按序装订);

2.《盐城工学院优秀教师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件41份,附教学单位民主评议过程性材料、教学单位公示书面材料1份,若申报教师人数超过1人,则需进行排序;

3.5-10分钟的教学微课视频(存于U盘)1份;

4.被推荐教师评选期内(2024-2025学年)的一门课程的教学文件材料(包括教学大纲、授课情况记载簿、教案、一本试卷、两本作业)和两份毕业设计(论文)材料(成绩为优秀、及格的各一份),《申报优秀教师教学文件目录》(附件51份。

(二)其他事宜

各教学单位将上述材料于630日前集中报送教务处教研科,同时将附件345电子档发送至1795933631@qq.com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88298127

特此通知。


附件:1.盐城工学院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2.各教学单位优秀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3.盐城工学院优秀教师申报表

4.盐城工学院优秀教师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5.盐城工学院申报优秀教师教学文件目录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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