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鼓励师生共同努力打造优秀成果,在省级毕业设计(论文)评优中获得更好成绩,推进我校毕业设计(论文)整体水平的全面提升,学校拟建设一批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培育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项目数量
1.学校计划在2026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或团队中遴选40-50项进行立项培育。
2.学院推荐申报数量原则上单篇不超过学院当年本科毕业生(含优培学院分方向学生)总数的1.5%(四舍五入取整),团队限报1项,优培学院不单独申报。
3.2023/2024年度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中,出现不合格论文的学院,扣减相应不合格论文篇数的申报数量。
二、项目申报要求
申报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培育项目应由指导教师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盐城工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培育项目申报表》(附件1)或《盐城工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团队培育项目申报表》(附件2)。
1.对项目申报人和项目的要求
(1)项目申报人必须是我校在职专任教师,原则上需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近三年连续担任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在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创新训练、学科竞赛等方面经验丰富并卓有成效,能切实加强学生查阅文献、制定研究计划、开题、撰写、项目开发等方面的指导,把培养学生创新精神、科研能力和工程实践能力贯穿于指导工作全过程。
(2)项目申报人如是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主持人(主要参加人)或国家级科研项目子课题的主持人(主要参加人),且申报的题目是正在进行的省级以上级别科研项目或该项目的部分内容,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每个项目申报人只能申请一个培育项目。
(4)2022/2023、2023/2024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中,不合格论文的指导教师限制申报单篇及参与团队申报。
(5)省产教融合品牌专业的申报项目必须有一名企业导师参与指导,同等情况下本科类省产业教授优先考虑。
(6)涉及新能源、应急管理、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等省级以上产业学院相关学科方向的选题优先考虑,涉及校企深度合作、有企业导师参与的选题优先考虑。
2.对参与学生的要求
(1)参与培育项目的学生必须是我校全日制本科三年级(建筑学专业为四年级)在校学生;
(2)必须具有较为扎实的专业知识,自主学习能力强,有较强的实践创新能力,学习成绩优良;同时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主持过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②学生在校期间,获得过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奖励;
③公开发表(或已被录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④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
三、项目申报评审程序
1.项目申报人按要求填写申报书,由所在学院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排序后统一报送教务处。如学院不标明排序,则教务处按默认顺序排名,超出限定数量视为无效申报。
2.各学院于2025年4月14日前将申报表、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发送至QQ:82019419,纸质版交至行政楼301。
3.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
4.学校对已通过评审的项目下达立项通知。
四、项目执行要求
1.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培育项目以《江苏省优秀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标准》为建设目标,高标准执行学校的过程管理要求。
2.培育项目后期涉及变更指导教师、研究内容等事项,项目负责人应提出书面报告,经学院审核,报学校批准;否则该项目自动取消。
3.培育项目立项后可获得启动经费,用于零件耗材、差旅调研和成果发表等,原则上要求项目成果以学生为第一作者。
4.培育项目最终获得江苏省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奖的,根据获奖情况额外追加指导教师教学研究经费;未获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该项目自动取消,同时该指导教师下一次限制申报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培育项目。
特此通知。
附件:1.盐城工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培育项目申报表
2.盐城工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团队培育项目申报表
3.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