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教学档案是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业评估和学士学位授权评审等各类评估的重要基础材料,是衡量教学单位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管理规范的重要标志之一。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各教学单位自存档案的管理工作实行二级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档材料要求
归档材料的整理要求、整理程序、类目划分和标识等参照《关于启用新款归档章的通知》(盐工教〔2023〕45号)和《盐城工学院教务处、二级学院归档文件材料整理方案》(盐工办〔2024〕17号)中《附件2:盐城工学院二级学院(系)、教学部档案类别、归档范围、保管期限表》等的要求进行。
二、归档材料范围
归档材料为2024年度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形成的教学相关文件材料,毕业设计(论文)、课程考核材料等应归尽归。各教学单位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按文件规定的类别,自主编制2024年度应归档的教学文件材料目录。
三、其它注意事项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并根据《盐城工学院教学档案工作质量评价办法》(盐工办〔2024〕16号)进行自评自纠,确保相关文件材料全部归档。
2.各教学单位于2025年6月10日前完成2024年度教学文件归档和自查工作,并将已归档的2024年度文件材料目录和自查报告,经教学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学院盖章后,于2025年6月10日前报送教务处档案室。自查报告中请说明2024年度应归档的论文材料和考核材料数量及实际的归档情况(如有缺失,请另提供缺失报告及情况说明)。归档材料目录中需提交课程考核材料归档目录、毕业设计(论文)归档目录、教师授课情况记载簿归档目录等。
3.教务处将于2025年6月16日开始对各教学单位2023年度教学档案工作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2024年度教学文件材料归档工作进行检查(具体要求及日程安排见附件),检查结果作为单项评优的依据和教学工作质量评价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4.未尽事项,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学档案室联系,联系电话:88298129、88298122;联系人:李开平、张红;地点:教学档案室(南校区行政楼306室)。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度教学材料归档工作检查安排
教务处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