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体负责教学研究与改革工作。
二、具体负责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论证和实施。
三、具体负责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以及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四、具体负责各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教学评奖及卓越工程师教育等工作。
五、具体负责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
六、具体负责实验、实践教学的实施、管理及产教融合建设。
七、做好年度招生计划。
八、完成教务处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九、分管实践教学科、教材服务中心;协管教学研究科。